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設置辦法
2014-12-23 10:38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設置辦法
103年11月5日院務會議通過
103年11月18日校長核定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之設置,爰依教育部103年9月12日臺教高(四)字第1030130082號函
與「國立台北大學學程設置辦法」第二條訂定本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學程設置學位學程會議,審議本學位學程相關事項,並協助本學程之教學、研究、發展及學生等相關事務。學程會議設置辦法依據「國
立台北大學組織規程」第八條另訂之。
第三條 本學程置主任一人,綜理學程業務及執行學程會議決議事項。學程主任由商學院院長遴聘本院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報請校長聘任之,任期三
年,得續任一次。
第四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本院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第五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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