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設置辦法
2014-12-23 10:48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設置辦法
103年11月5日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健全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組織運作,推動本學程發展,爰依「國立台北大學組織規程」第八條與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負責審議、推動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
稱本學程)之教學、研究、發展及學生等相關事務。
第三條 本學位學程會議之代表,由學程主任與學程教師至少五人及學生代表一人組成。本會議由學程主任召開並主持,討論本學程相
關事項。
第四條 代表任期一年,採學年制,並得連任。本會議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得經本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議開會時,應有全體代表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會議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本院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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