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設置辦法

2014-12-23 10:48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設置辦法

 

               103年11月5日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健全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組織運作,推動本學程發展,爰依「國立台北大學組織規程」第八條與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負責審議、推動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

           稱本學程)之教學、研究、發展及學生等相關事務。

第三條  本學位學程會議之代表,由學程主任與學程教師至少五人及學生代表一人組成。本會議由學程主任召開並主持,討論本學程相

           關事項。

第四條  代表任期一年,採學年制,並得連任。本會議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得經本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議開會時,應有全體代表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會議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本院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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